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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 内置 AI 生成功能:上架审核要准备什么?

App 开发者的显式/隐式标识实现与应用商店核验材料清单。

义务概览

你的 App 提供 AI 生成合成功能(AI 写作/绘画/配音/头像等),即属于服务提供者:须落实显式标识(第四条)、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(第五条 + GB 45438-2025 附录 E)、用户协议标识条款(第八条)。

上架时应用商店会问询是否提供 AI 生成服务并核验标识材料(第七条),提前准备可避免审核被拒。

商店审核材料建议

① 标识实现说明:各内容类型的显式标识样式截图;② 元数据隐式标识实现说明(AIGC 字段 JSON 样例);③ 用户协议中标识条款截图;④ 如提供无显式标识导出:协议约定与日志留存方案。

元数据实现

在导出的图片(EXIF/XMP)、音频(ID3 等)、视频(XMP/自定义 box)元数据中写入:{"AIGC":{"Label":"1","ContentProducer":"你的产品名或编码","ProduceID":"uuid",...}};字段名或关键词须含 "AIGC",且文件中仅保留一份。

整改清单

  • 各内容类型显式标识落地
  • 导出管线写 AIGC 元数据
  • 用户协议标识条款
  • 商店核验材料包
  • 算法备案材料含标识说明

条款依据

《标识办法》第四条
属于《深度合成规定》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服务,须添加显式标识:文本在起始/末尾/中间适当位置加文字或符号提示;音频加语音或节奏提示;图片在适当位置加显著提示;视频在起始画面及播放周边加显著提示;虚拟场景在起始画面加显著提示。提供下载、复制、导出功能时须确保文件中含显式标识。
《标识办法》第五条
服务提供者应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,包含内容属性信息、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;鼓励添加数字水印。
GB 45438-2025 附录 E(规范性)
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:在元数据中添加字段名/关键词含 "AIGC" 的扩展字段,值为 JSON 字符串 {"AIGC":{"Label":"...","ContentProducer":"...","ProduceID":"...","ReservedCode1":"...","ContentPropagator":"...","PropagateID":"...","ReservedCode2":"..."}}。Label 取值:1=属于、2=可能、3=疑似 AI 生成合成内容。
《标识办法》第七条
App 分发平台在上架/上线审核时应要求 App 服务提供者说明是否提供 AI 生成合成服务;提供的,应核验其标识相关材料。
《标识办法》第八条
服务提供者应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方法、样式等规范,并提示用户阅读理解标识管理要求。
《标识办法》第九条
用户申请提供无显式标识内容的,服务提供者可在用户协议明确用户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后提供,并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日志不少于六个月。

常见问题

接第三方大模型 API,标识义务归谁?

面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是你,显式/隐式标识、用户协议义务由你的 App 落实,不能推给模型厂商。

国际版 App 也要遵守吗?

面向中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即适用;纯海外服务不适用中国《标识办法》,但欧盟 AI Act 等有类似要求。

做一次完整自查 → 生成你的标识义务与整改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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